昨天,部分温哥华业主已收到温哥华市府寄来的2018年预缴地税通知书,伴随着地税通知书一起来的还有要求申报房屋状态的特别说明。还没收到通知书的温哥华业主会从本周开始陆续收到。


目前,温哥华的房屋空置率仅为0.7%,很多租客找不到合适的房子。 罗品信说,如果温哥华的空置率一直像现在这样低,我们就必须尽一切努力为在温哥华生活和工作的人提供可租赁的住房。
哪些房屋会被征收房屋空置税
征税对象为非主要住所的房产(Not-Principal Residences),或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
征税额为1%,也就是说如果物业的评估值是100万元(就是每年政府发的物业估值通知书上的价值),若空置则将被征税1万元。

空置税主要是对业主的“非主要住所”征税。那么搞清“什么是主要住所”是重中之重。
根据温哥华市府的法规,“主要住所”是指一个人称为家并进行日常事务的地方,这些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账单和接收邮件;而且这个住所的地址通常也是用于个人文件登记的地址,比如账单、身份证件、税表和保险等,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申报、医保计划文件、驾照、车辆登记和公用事业费用等。
理论上说,即使你一年大半时间都不住在温哥华,但温哥华的房子是你的主要住所,你就可以免缴空置税。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加拿大的“雪鸟族”。

如果是主要住所,他们就必须提供驾照、医保卡或是个税申报单等等证明文件。只要能证明是“主要住所”,即使一年中有大半年都不住在温哥华,也无需缴空置税。
与此相反的是,如果你一年在温哥华居住的时间少于6个月,而且温哥华的房子又不是你的主要住所,那么你就得缴空置税了!

就实际情况来看,温哥华绝大多数房屋是不用缴税的,因为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就免于缴税:
业主自己、家人或者朋友在本年度内至少有6个月时间将其作为主要住所。
在本年度内至少有6个月时间将其出租出去,每次出租至少有30天连续日 数。
如果没有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符合以下情况也可以豁免:
虽非主要居所,但由于在温哥华市工作而在本年度内住过180天以上;
业主或租客长期住院;
登记业主死亡,未完成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程序;
本年度内业主发生变更,例如房屋在当年卖出或买进;
正在进行大规模重建或翻新的房屋,当然前提是要有政府的相关许可;
受物业管理法规的限制而不能出租的房屋;
有法院颁令禁止居住的房屋;
物业并非住房(如受形状和大小限制无法建房或是规定只能作停车之用等)。

温哥华所有的业主都必须在2018年2月2日之前自行申报房屋状况,表明是否空置,并附加正式文件来证实房屋的入住情况,以确定自己是否需要缴房屋空置税。
要强调的是,即使业主不需要缴空屋税,也需要申报房屋状况。如果温哥华的业主在2018年2月2日之前没有物业状态,房屋将被认定为空置并缴税,将面临房屋价值1%的空屋税和250元的罚款。
晚缴或拖欠的空置税将与每年的地税一样“享受”惩罚措施,即5%的晚缴罚款、拖欠部分的每日计息以及被追债公司讨税。
如果虚假申报,将会面临每日最高1万元的罚款。而且,市府也正在建立一个执法系统,并会在明年雇佣执法人员。市府财务总经理Patrice Impey说, “我们将会随机抽样,也会针对地重查应该进行审计的特定高风险地区 ”
申报步骤










提交您的申报单后可能需要额外信息
房屋居住状态申报将会经历审计流程。如果您的房屋被选中接受审计,则将要求您提供与您的申报状态相关的证据。如果您未能提供证据,则可能视您的房屋为空置,且应缴纳房屋空置税。
需要的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卑诗省保险公司(ICBC)车辆保险和登记
政府签发的个人证件,包括驾照、卑诗省身份证(BC ID)、卑诗省服务卡
医疗服务计划发票
所得税申报表和估价通知,包括租金证明
劳动合同、工作单或聘用记录
物业保险
租赁协议
银行账单
如果您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给我们留言。